〔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身為中醫師的陳姓人妻沉迷網路遊戲,與虛擬世界中的伴侶黃男,在現實生活中也以「老公、老婆」相稱,相約外出慶生、旅遊、牽手,引起也是中醫師的老公不滿,雖沒抓到兩人通姦,請求兩人應賠他60萬元,法官判陳妻須賠償15萬元,另因原告無法提出黃某住址而駁回對黃某的請求。
陳姓人妻辯稱,她與黃男交往是正常男女社交行為,兩人在線上遊戲認識,有外出用餐、接送都屬正常社交禮儀,沒有不倫行為,兩人在遊戲中是伴侶關係,為方便而沿用遊戲中的稱謂及用語,而傳給黃男的是她個人泳裝照,不是私密豔照。
法官指出,原告與陳女91年結婚,育有3子,陳女在101年認識黃男,同年3月兩人以慶生為由見面;5月到新社區賞花;7、8月相約YMCA;8月又到港式飲茶用餐,黃男並送腳踏車給陳女;10月又相約到竹南。
再看兩人交往簡訊內容「老公,早點休息!老婆好幸福,因為擁有你,啵!」、「老公,好想對你撒嬌」、「老婆,愛你、我也好幸福喔!啵」等等。
法官說,除「老公、老婆」互稱外,還有不少親密文字,黃男「悔過書」中自承沒親到陳女,但已有牽到手。衡諸男女交往,牽手是初步親密行為,進一步親吻等更是親密行為,兩人可說是交往中男女。
陳女為人妻,本不應將遊戲之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混淆,兩人除上述曖昧簡訊,也確有牽手動作,已逾越夫妻忠實義務,危害到兩人婚姻關係的維持,審酌原告為中醫師,陳女也為中醫師,精神慰撫金60萬太高,減為15萬元為適當。